雖然好像有點久的事情了,但最近看到陳先生的公司經營困難,不寫好像對不起這個讓我偷懶的題材,畢竟我已經快兩個月沒寫了(笑),雖然因為每天補習上課做報告做的超累,但我覺得既然寫了就不要棄坑,我才不會像某些糟糕的漫畫家斷頭,頂多像獵人一樣,富奸連載完結日,家祭勿忘告乃翁,所以我還是應該乖乖的每個月寫一篇來回顧一下比較好,理論上沒有錯的話??
不過雖然扯得有點遠了,還是拉回來講陳先生的行為比較好,就我個人以本身的感官,我很討厭陳先生的行為,我認為這樣不叫善行,叫做羞辱人,但由於我並不是目前急需援助的人,所以這也只是無病呻吟。
很久以前我曾經看過劉墉先生寫的一本書(點一盞心燈),裡面其中的一則小故事是這麼說的,每當美國大風雪時,每個公立小學一定會接到很多抱怨電話,而這些抱怨電話無一不是先怒氣沖沖的打電話,而後輕聲細語的抱歉,且掛掉電話。這些家長怒氣沖沖的原因在於風雪這麼大了,連大人都不用上班了,而小孩還要上學,有必要這麼認真的上課嗎?為何不直接放假就好了呢?接電話的老師是這麼說的:「在美國有許多無法確定下一餐的家庭,如果非必要,我們不願意停課,因為這一餐是這些家庭的生命來源。」
然而有的家長會問,為什麼不要讓需要的人在去上課,而是要讓全部的學生去上課呢?老師回答得很妙,他說我們必須讓這些小孩沒有被受施的感覺,施善的最高原則是保護受施者者的尊嚴。
但我不認為陳先生就只是單單的沽名釣譽,畢竟他公司居然能夠空轉三個月,這實在是令人佩服,不知道該說他是傻瓜,還是偉大,但作為一個企管系的學生,我必須批評這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,企業存在的目的就是營利,假使沒有營利,企業沒有必要存在,就好像經濟學家Milton Friedman所說的企業只要有營利,就是對社會最大的貢獻,原因在於企業創造營利大部分會使員工有薪資,以及使上游賺錢,且提供服務給社會大眾,但陳先生的做法讓我很不能苟同,如果他開的公司倒了,首先他的員工就要去做甚麼呢?再來給政府的稅收呢?
當然我並不是說企業不能去做好事,而是做好事有他的方法,最近上了一門課叫公共政策與企業一樣,裡面說到了CSR (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,企業社會責任) 企業應該是努力的解決問題,符合蘇利文原則。
就像我以前看到大前研一所說的太陽之家工廠(立石一真創立)一樣,每個殘障人士都有他的長處,例如沙立竇邁畸形兒雖然手部不健全,但其他殘存機能中聽覺最好,因此便可以利用這個特質與機器巧妙結合,讓他們擔任在生產線上檢查不良品聲音的工作,這樣既可以營利,且帶來許多可以讓身體有挑戰的人們工作,這才是一種施善的方法,而不是像陳先生一樣發紅包,給魚吃不如給釣竿不是嗎?
然而CSR並不只是單單的做公益,而是解決許多政府無法解決的問題,就像MIT的OLPC計畫,也就是讓電腦的價格降到100美元之下的計畫,這種電腦必須便宜,且耐用,最重要的是必須能上網,藉由上網減少貧窮與富裕的資訊差距,這也符合的經濟學者所希望的一個市場如果資訊越透明,競爭自然會更強,分配的效率也會提高。然而做的廠商也不會虧錢,因為全世界有10億多的窮人,如果每個人都有一台,即使利潤只有一點點,但只要基數大,還是一筆很可觀的利潤。
雖然說是這麼說拉,但真的要兩全其美,並不是這麼容易的事情,因為單單創業就是一件難事,再加上要做窮人市場更是一件超麻煩的事情,因為他不像創業只要想會不會有人用(客源),能解決什麼問題(使用者),要用甚麼價格才有人會來(定價),作窮人市場必須要多加上一件條件,那就是價格是不是能夠低於窮人所能接受的價格。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