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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天看到了一個很有趣的稅收,就我而言其實差不到哪,因為我也沒有錢買那麼好的東西,你猜到我說的是哪個稅收了嗎?沒錯就是那個稅,也就是所謂的奢侈稅,老實說我個人是不太喜歡政府課稅的,我最認同的稅收名言就是"課稅少一點,一定會比課稅多一種來的好,因為政府總是沒有辦法讓錢利用的效率變得更好,只會花在不該花的地方",雖然這句名言裡面說的我也不算很贊同,因為只要有花出去了,GDP就會上升,所以很難說利用的效率好與壞,對岸的預算不就都是這樣嗎?當局者拍拍腦門,就可以直接做了,也不用審預算,花錢也花的很爽,所以開發的快,但爛尾樓、政績景觀也一堆,GDP也節節上升不是嗎?XDD
  不過雖然如此,凱因斯理論說政府的支出會讓國家的人民受益對巴,不過回到奢侈稅來講,我們必須先看看奢侈稅到底是如何課的

  也就是以台灣來說,政府是以貨物稅或是像菸酒稅一樣的做法,但如果以最理想的狀態(不影響中低階消費意願)來課稅時,那麼有個小小的問題,也就是有錢人買東西會"用腳投票"也就是既然台灣課稅課到5~20%那麼我可以出差時去國外買就好了阿!

  而且最重要的是這個稅本身意義何在呢?我只想到一種,也就是政府缺錢了,他想錢想到去搶有錢人的錢,而且還要拿來補遺產稅減稅減到10%的漏洞。這樣的稅制一點都不公平,原因在於有錢人有權利用他們的錢買他們喜歡的東西,即使是奢侈品,因為那是他們賺回來的(p.s別說貪汙等等之類的,如果拿那個來說,基本上每一種法律與稅法都是在保護壞人),這樣只是會變成懲罰有錢人,導致現有有錢人出國去買,以及面的中產階級不會想賺錢變成有錢人(即使變成有錢人也會出國),最後則是奢侈品的設計師及產業衰退。

  至於想縮短貧富差距,我是不曉得那位天才想出這種方法的,這的確可以縮短貧富差距,因為有錢人都出國了,剩下中產階級及弱勢階級,這是一種均貧的做法,難道是要統一了嗎?就好像我昨天看到大陸的茅台漲價了(大陸茅台分三類,特供茅台:正宗的,但40%是給政府高層的,60%被大型宴會買去。真的假茅台:配方一樣,但不是在該產地製造,品質無法保證。假的真茅台:就是在茅台鎮製作,但不是該廠製作的,免稅商店等幾乎都是賣這種的),而對岸另外的一種酒(五糧液)更厲害他說為了國家(因為消費稅),所以他要漲價,救命阿!!這幾位天才的想法果然與眾不同阿!!我想我可能是不理解這些天才的想法巴!!

那麼請問您還認為奢侈稅到底用處在哪裡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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